1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本单位财务行为。
2 、负责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 、负责编制、申报本单位财务经费收支预、决算。
4 、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技术装备购置的审核、申报以及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审核、申报工作。
5 、负责单位内各类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信息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6 、负责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收支管理、资产受理及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检查监督工作。
7 、负责单位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以及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应用工作。
8 、负责落实年度财务目标工作,负责将各项财务目标完成情况及时传递给领导及有关科室。
9 、负责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 、会计审核及报帐;国库集中支付;财务决算及报表编制、上报。
2 、在校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的异动调整及造册发放;纳税申报、公积金管理。
3 、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提供财务、统计数据或资料。
4 、组织学费收费工作;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及各项补贴的发放;学生实习经费安排;学生其他事务管理。
5 、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有关国有资产经费的分配和计划管理;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
1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预算指标控制及相关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