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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厅2025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9    作者:     来源: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4]4号),现启动我校2025年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是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加强我校人才师资队伍及“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高校青年教师项目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公开选拔。留学人员在外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学校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二)围绕学校“一流学科”建设需要,选派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骨干教师。

(三)选派经费由学校自筹解决,省教育厅对被录取人员给予每人2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附件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2年的人员。

 3.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须按照《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附件2)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5日前将申请人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交至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发送至250404316@qq.com。学校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7月公布。

四、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留学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在国外期间,应遵守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有关约定,遵守留学所在国法律和留学单位的规定,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三)学校将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对其在教学、科研、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心理健康、道德诚信和安全方面的教育。

(四)学校对留学人员实施目标和过程管理。妥善调整被录取人员的工作,指导协助其办理派出手续,保证按期派出;安排专人与在外留学人员保持联系,指导和检查其工作情况;留学人员回国后要进行总结评估,合理安排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申报工作中有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汪茜 李婧

联系电话:027-68891326      

附件:

1.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

3.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4.青年教师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处          

2024年5月7日